段管各车间、科室:
根据《局车辆处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公布发电车火灾报警系统升级改造方案的通知》(郑辆客函〔2015〕157号)要求,我段已完成了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的运用升级工作,并实现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与TCDS系统的联网。为加强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的运用检修,确保系统联网功能的正常运用,结合《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铁总运〔2015〕22号)及《郑州车辆段关于修订<郑州车辆段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TCDS)检修运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车辆段信〔2015〕130号),现制定下发《郑州车辆段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运用检修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ZLG/KC52-2017,请各车间、科室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