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管各车间、科室:
根据《局车辆处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公布发电车火灾报警系统升级改造方案的通知》(郑辆客函〔2015〕157号)要求,我段已完成了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的运用升级工作,并实现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与TCDS系统的联网。为加强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的运用检修,确保系统联网功能的正常运用,结合《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铁总运〔2015〕22号)及《郑州车辆段关于修订<郑州车辆段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TCDS)检修运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车辆段信〔2015〕130号),现制定下发《郑州车辆段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运用检修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ZLG/KC52-2017,请各车间、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车辆段
2017年2月15日
ZLG/KC52-2017
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运用检修管理办法(试行)
一、系统概述
1.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由主机、探头、探头支架及声光报警器组成。我段结合厂修改造和运用升级已对所有发电车主机和探头及探头支架进行了更新,其中2016年厂修发电车按厂修改造方案加装了声光报警器,非8工位探头增设为8工位。运用升级后的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将结合发电车厂修,按厂修改造方案继续改造。
2.发电车火灾报警系统通讯涉及火灾报警控制器和TCDS主机两部分。火灾报警器主机与TCDS主机间连接通讯线,TCDS主机加装COM1板卡,并对CPU进行程序导入,实现联网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每隔10s向TCDS主机发送各探测器状态数据帧,发生故障或报警时立即发送故障或报警信息,TCDS回复当前系统时间。
3.TCDS发电车火灾报警子系统报警信息显示为“1至16号火灾报警”,其中奇数号1、3、5、7…15对应发电车第1、2、3、4…8工位温感探头报警,偶数号2、4、6、8…16对应发电车第1、2、3、4…8工位烟感探头报警。如:TCDS故障显示3号火灾报警,表示发电车第2工位的温感探头报警;故障显示14号火灾报警,表示发电车第7工位的烟感探头报警。
二、部门职责
1.乘务车间,洛阳、新乡运用车间负责配属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的日常运用维护、专项修,库内或途中发电车火警信息的检查确认、处理及信息反馈。
2.检修车间负责段修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E2、E3级检修。
3.TCDS系统的检修运用管理,各车间、科室按《郑州车辆段关于修订<郑州车辆段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TCDS)检修运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4.技术科负责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的日常运用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相关作业指导书,对发电车TCDS火警信息进行归纳和分析。
5.信息技术科负责按时收集、汇总、分析发电车TCDS火警信息,及时上报TCDS工作报表。
6.调度科负责发电车TCDS火警信息的实时监控工作,对一级报警信息及时通知相关车间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每月汇总报警数据,统计故障信息并及时上报铁路局监测站和段相关部门。
三、检修管理
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的运用检修包含日常库内检修和专项修,定期检修包含E2/E3级修及定期校验。
1.日常库内检修
1.1系统自检功能正常,界面无故障提示,时间正确。
1.2声光报警功能正常,声光报警灯亮并发出报警音。
1.3和TCDS通讯正常,界面联网图标显示正确。
1.4各探头安装牢固,无松动,探头与底座密贴。
1.5对途中或库内报警信息进行检查、处置。
2.专项修
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专项修周期为一个月,在进行日常库内检修作业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以下作业:
2.1清洁主机箱、各探头内部卫生。
2.2DC48V/AC220V电源转换功能正常。
2.3对各探头逐个进行开路试验,系统发出故障音报警,探头工位号应与报警位置信息一致,探头无反装,探头工位调整和工位号粘贴符合布置规则。
3.E2/E3修
3.1探测器
3.1.1清洁探测器表面污垢,破损、变形影响使用时更新。
3.1.2拆下探测器外罩,清洁外罩和底座内部灰尘,检查底座接线紧固,配线破损、老化、变色时修复或更新。
3.1.3底座、安装架安装牢固;探测器外罩与底座配合紧密,安装到位。
3.2烟火主机
3.2.1清除主机接插件部位灰尘,主机安装牢固。
3.2.2显示面板及按键破损影响使用时更新。
3.2.3接插件插接可靠,配线老化、破损、过热变色时修复或更新,线号清晰。
3.3功能试验
3.3.1电源开关及各按键作用良好,自检测试正确,时间、日期等参数设置正确。显示屏显示字符缺失、乱码时修复或更新。
3.3.2报警功能测试:每个报警器达到传感器报警阀值时,主机能够报警;探测器故障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消音功能良好。
3.3.3火灾报警优先功能测试:当有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时,而另一探测器处于火警状态,主机报火警音,并显示火警信息,火警、故障灯亮。
3.3.4可查询本车厢火警信息和历史记录,信息记录正确。烟火主机发送报警数据至TCDS。
4.定期校验
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每年校验一次。段组织招标,具有校验资质的中标公司赴各客整所对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进行校验。乘务车间,洛阳、新乡运用车间要做好校验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校验过程质量盯控等配合工作。
四、发电车TCDS火警信息的处置
发电车TCDS火警信息的处置,比照《郑州车辆段关于修订<郑州车辆段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TCDS)检修运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车辆段信〔2015〕130号)报警处置流程执行,结合发电车运用实际,具体如下:
1.库内或途中,发电车乘务员发现发电车火灾报警器报警时,要立即通过火警主机查看报警信息,并前往报警探头工位处,查看报警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置。
2.一级报警
(1)当发电车发生一级火警报警时,段调度科5T值班员应立即查看报警信息,在TCDS-WEB故障闭环处理模块中进行确认(5分钟以内),立即通知发电车乘务员查明原因,并将报警信息通知到相应的车间值班室,根据情况进行故障远程指导,跟踪故障处理进度。在故障消除后,对该车进行重点监控,并将报警信息通知到相应的车间值班室。
(2)发电车乘务员接到段调度科5T值班员通知后,应迅速前往报警探头工位处,对报警信息进行检查、确认,按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对途中处理不了的故障,退乘时填报“车统-181”处理。发电车乘务员对整个处理情况应实时向段调度科5T值班员及车间值班室汇报,调度科5T值班员应将报警信息及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郑州车辆段发电车TCDS火警报警故障统计分析表(电子台账)》(附件1)中,并在《TCDS值班日志簿》上记录报警信息内容及处理结果。车间值班室将记录填写在《TCDS值班日志簿》内。
(3)发电车乘务员返乘后将途中具体情况反馈各运用车间值班室,各值班室进行登记并根据故障情况安排库内查找原因、彻底处理。
3.二级报警
当发电车发生二级火警报警时,段调度科5T值班员应首先进行分析判断,并通知乘务车间,洛阳或新乡运用车间,由运用车间通知发电车乘务员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故障,填写“车统-181”待列车入库后处理;处理结果由运用车间向段调度科5T值班员反馈,调度科5T值班员应将报警信息及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郑州车辆段发电车TCDS火警报警故障统计分析表(电子台账)》中。车间值班室将记录填写在《TCDS值班日志簿》内。
4.三级报警
当发电车发生三级火警报警时,由段调度科5T值班员通知运用车间,待列车终到入库后由运用车间处理。车间值班室将记录填写在《TCDS值班日志簿》内。
五、相关要求
1.乘务车间,洛阳、新乡运用车间要加强发电车的日常检修保养,消除增压器、消音器漏烟故障。特别是针对冬季机组冷机状态下,部分机组起机过程中漏烟导致火灾报警器报警的情况,要进行彻底整治,降低报警率。
2.乘务车间,洛阳、新乡运用车间,检修车间要严格按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相关作业指导书要求,落实检修作业标准,确保发电车火灾报警装置状态良好。
3.乘务车间,洛阳、新乡运用车间,调度科要按照一、二、三级报警处置办法对火警信息进行处置。各车间发电车火灾报警原因(如漏烟、进入隧道、检修库或棚下起机、探头故障等)及检查处置情况要详实向调度科反馈。
4.调度科、技术科、信息技术科及各运用车间要做好发电车TCDS火警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各类台账要及时、详实填写,形成闭环,要做到日统计,周分析,月总结,不断强化完善发电车TCDS火警信息的管理。调度科5T值班员每日18点前要将附件1发至技术科5T专职邮箱。
附件:郑州车辆段发电车TCDS火警报警故障统计分析表示例(电子台账)